详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此次共选调12人(具体职位见《淮安区2020年度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全区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中已完成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职位要求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的。
4.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还在处分期或未过影响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9.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适岗评价、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相关环节入围人选名单,在淮安区党建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发布简章。在淮安区党建网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淮安区党建网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3张、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职位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3开考比例,该职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在确保不低于1:3前提下,视情核增其他职位计划。选调计划核增或核减、取消情况,在淮安区党建网、“翔宇先锋”公众号公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1日—23日(上午8:30—11:45 ,下午2:00—17:30);
补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8:30—11:45。
报名地点:淮安区委组织部综干科(新城商务中心927室)。
(三)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按照职位计划人数1:5比例,在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适岗评价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和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四)适岗评价。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报名人员工作实绩、学习和工作经历等,对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专家不与考生见面,适岗评价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40%,适岗评价成绩占6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人选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七)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由相应体检医院作出并负责解释。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选调人员到相关岗位跟岗学习3个月,跟岗学习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跟岗学习期满后,能够适应所在岗位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面试成绩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政策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85913602
(二)监督电话:85188611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14:00-17:30
五、本简章由淮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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