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情况,勤务岗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本县户籍或为本地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全县在职辅警;
8、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简章、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用电脑登陆)及涟水警方微信公众号(lianshuijingfang)等。
(二)网上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警务辅助人员,不接受现场报名,一律通过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2、报名网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每人只限填报一个职位;
3、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8: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11:30
地点:涟水县公安局新大楼(涟洲路莱茵风情小区西大门对面)一楼涟警书房。
要求:1、考生经网上初审确认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退役军人)等材料。
2、报考文员岗位004的考生有作品的,需要携带作品的电子版。
3、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4、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岗位001、岗位002、岗位003
笔试测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30分、计算机应用技能40分、基本写作能力3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7日上午,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2、岗位004
本岗位不参加笔试环节,需进行专业测试考核。
专业测试内容:现场设置一项警务活动,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后期包装等工作,现场制作成一个完整的视频作品。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7日,地点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
(五)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1、岗位001、岗位002、岗位003
测试项目:1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占30%),俯卧撑(女,仰卧起坐,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测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7日下午,涟水县体育场(涟水县涟城街道天下景城小区东侧)。
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
2、岗位004
报考此岗位考生不参与体能测试。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岗位001、岗位002、岗位003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各岗位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岗位004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 岗位001、岗位002、岗位003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岗位004按应聘同岗位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
2、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3、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录用
1、经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并到指定岗位工作。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开始即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工资待遇参照涟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工资平均水平执行,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004特殊岗位工资待遇从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296003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 14:00-17:30
2、招聘流程截止前,请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电话或短信通知,并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回复。因不接听电话、不看短信、手机屏蔽群发短信等导致错过相应考试、面试等,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无故放弃招聘。
3、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五、纪律与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2960032。
本简章由涟水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涟水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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