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为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9年注册成立,主要承担大运河以南清江浦南部新城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含公共住房)、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建设任务,拥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02、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遵照岗位表中条件。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21年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5.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03、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透明、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78号淮安现代商务集聚区管委会3楼310办公室,咨询电话:0517-83515440。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个人签名必须手写,其他内容可打印,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定的高等学历证书查询结果;
(4)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报名表上贴一张,另一张备用);
(5)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适岗评价用)。
5.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取《报名登记表》。
(二)适岗评价
组织评委按评价标准,依据考生提供的专业证明、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岗位实绩、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打分。
(三)面试
在适岗评价通过的人员中,按照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适岗评价的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体检与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结果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社部门备案。
04、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工资、五险一金、节日福利等。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515440;
监督电话:0517-83515466;
本公告由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2021年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目录.docx
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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