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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新星幼儿园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编号:49264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2634

详细内容

淮安市新星幼儿园是市妇联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对3-6岁幼儿的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非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18名(其中北京新村园5名;北京路园7名;东湖怡景园5名;早教中心1名)、保育员4名(北京路园2名;北京新村园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工作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事业单位非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 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新星幼儿园(北京新村园)值班室(市北京新村11区19号)。咨询电话:0517—83642662;8995515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2021年应届毕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并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名审核: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查。

5.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于指定时间、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教师岗面试内容:

(1)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40分钟。(2)模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上课,上课时间为8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3)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相关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等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4)绘画: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自备绘画工具。(5)弹唱:给定一个曲谱,现场弹唱。(6)舞蹈:考生自备成品舞,不超过2分钟。(7)特长展示:加试内容以外的项目(此项不单独算分,作为评价的参考依据)。

2.保育员岗面试内容:

(1)专业技能考试:考生根据指定的内容,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演示专业操作。

(2)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相关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等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3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醒: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公告发布后即可申请),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佩戴口罩,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除“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主动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并进行公示。

2.体检要求:成绩公布后10天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在职人员体检前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察:体检合格后1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4.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名额,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招聘单位有权自主开展下一步工作,即在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个人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附件1:淮安市新星幼儿园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公告.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1年淮安市新星幼儿园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4:教育教学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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