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洪泽区检察院拟招聘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部门书记员辅助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地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毒史,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
要求每分钟打字100字以上,正确率95%以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条件特别优异、有速录资格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淮安市洪泽区金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联系电话:0517-80927791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微山湖路6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金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1年7月 26 日至2021年7月 30 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审核报名材料
根据报名条件、岗位要求,审核报名人员材料,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打字速度。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均确认为拟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认知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体检与政审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需提供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泽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淮安市洪泽区金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洪泽区检察院工作。
考生成绩当年内有效,招考岗位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政审合格并公示后递补聘用。
五、待遇
薪资待遇工资按不低于洪泽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17-87282438
附件:报名表.doc
淮安市洪泽区金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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