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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

信息编号:50702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1959

详细内容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民警从事一线巡防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一线巡防人员12名,要求男性,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有摩托车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工作地点在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巡特警大队、派出所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摩托车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因岗位工作需要,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体重指数不超过28,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的平方(平方米);无纹身,无精神病史,同时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五)具有本市户籍或为本地生源;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与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刑的;

2、本人与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5、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组织实施,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3日17:30。

网络报名:应聘者上传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证明、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电子照片,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后以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QQ信箱:1656316881@qq.com。

四、笔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30%。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笔试。

五、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面试。

六、体能测试

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测总分100分,占总成绩30%。

1、内容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体能测试。

七、体检

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人选缺额时,从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八、政审、公示和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新城公安分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考生中依次递补。

2、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到指定岗位工作。

3、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受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4、拟录用名单通过淮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九、薪资待遇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现有水平执行,分局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对本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312602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十一、纪律与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126166。

本简章最终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负责解释。

提醒!

为方便联系,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建立辅警招录QQ群(775637556),请考生自行添加。关于辅警招录的相关信息将在QQ群中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导致影响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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