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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消防救援大队银涂镇专职消防队队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满足金湖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在灭火、抢险救援突发事故现场的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灭大火、打硬仗”的能力,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涂镇专职消防队队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战斗员及通讯员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专职消防队员若干名(男性),年龄在18至32周岁之间,高中及以上学历。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2、服役年限在5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原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
3、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在2年以上)、有大型客货车教练经历、汽修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可适度放宽;
5、有视频拍摄剪辑经验的;
6、有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证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淮安市内在职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工作离职未满2个月;
6、有纹身(身体裸露部分)或严重的刀痕和疤痕者不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起开展报名,报名地点: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219号金湖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5195359698(胡队长)、18305232678(周指导),报名材料:应聘者按照公告中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到报名现场填写《2021年金湖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需本人填写并签名);并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查验)和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位)证书;驾驶证;士兵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材料(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才需提供)。
(二)面试:(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消防站组织实施。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先由个人垫付,待签订正式合同后由金湖县消防救援大队全额报销。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1次。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依顺序替补。
(四)政审: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公告》“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1、政审合格者试用期为1个月,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2、金湖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3、对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劳动合同所属方按程序予以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1、试用期内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1个月。2、正式录用后通信员及战斗员工资不低于3200元/人/月,驾驶员工资不低于3700元/人/月。另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3、经考核合格,长期在消防队伍工作者,工资随工作年限递增,综合素质过硬者可任命特殊岗位并领取岗位津贴。
(二)休息时间
灭火救援岗位采取轮班执勤模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每月休息8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队伍执勤需要统一适当安排轮休。
(三)食宿标准
免费提供食宿。同时,将按季节气候特点,统一发放消防战斗员个人被装。
五、本公告由金湖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517—83123823(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纪保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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