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淮安市洪泽区。
(2)项目内容:采用人车同租的方式,即车辆与驾驶员作为一个标的进行租用。
(3)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2、计划服务期:2年,每半年签订一次合同。
3、租用标准:车辆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配备有相关资质的驾驶员,驾驶员需遵守执法保密规定。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营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5、租赁价款支付。
租金每三月结算一次,付款时出租方需开具车辆租赁正规发票。租赁期间车辆每半年行驶里程超过1.5万公里的,所超里程每公里补贴出租方0.5元。
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竞标的最高限价:人民币16万元(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薪资保险福利、有关税金,车辆维修保养、保险、清洗保洁、装饰等) ,竞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7、合同价款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
8、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格式1)、授权委托书(格式2)、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驾驶员有关证证件复印件及报价清单加盖公章密封在档案袋中。经封袋密封报价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请各投标单位用封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9、定标办法:有效最低价中标。若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出现相同报价的,由招标人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报价、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发包人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现金缴纳),中标后2000元支付招标代理费,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1、投标报名: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22日17时30分前,前往洪泽区高良涧街道东三街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及报价时间为:2023年02月23日09时00分 (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
13、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4、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淮安市洪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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