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镇、村公共环境卫生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共环境卫生公益性岗位人员36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保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3年4月24日—5月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前锋镇为民服务中心报名,由前锋镇为民服务中心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前锋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察
1.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3.考察工作由前锋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与前锋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2个月。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本次招聘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待遇为1840元/月。
六、信息咨询
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0517-86561263
七、本方案由前锋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前锋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员的简章.doc
金湖县前锋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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