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为了开创我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原则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1号之前取得即可。
5.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规培合格证书,参加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人员也可以报名,但是需提供参加当年度规培考试的证明,并在3个月内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6.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在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需与研究生专业一致且需为专业型硕士。
7.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医院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根据报名人数1:1进入面试。
四、报考的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提交电子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8日(08:00~17:00)。报名时间开始前或截止后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邮箱:hayyrsk@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2023淮医第一批招聘+招聘科室+姓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以下材料原件依序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邮箱。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淮安市淮安医院第一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http://www.czyy120.cn/),下载并填写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然后扫描)。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临床专业的本科生需要提供规培证或者参加2023年度规培考试证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原件。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4日09:00~5月18日17:00。
淮安医院人事科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意见会通过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和淮安医院人事科联系。应聘人员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2.陈述申辩:2023年5月4日09:00~5月19日11:00。
3.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5月4日9:00~5月20日11:00。
(三)面试
面试由淮安医院组织。面试时间2023年5月23日,地点为淮安市淮安医院学术交流中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分值相同者,由评委组根据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分数,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原则上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医院网站(http://www.czyy120.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人事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医院同性质人员工资标准,另发放人才引进奖励金:有规培证的本科生奖励10万元,研究生奖励10万-20万元。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淮安医院人事科 0517—85109105
监督电话:
淮安医院行风办 0517—85100520
淮安医院纪委 0517—85100890
本公告由淮安市淮安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淮安市淮安医院
202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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