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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海关劳务派遣协聘人员招聘简章

信息编号:53809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4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1760

详细内容

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人员队伍,决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协聘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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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之后出生);

4.需值夜班,上班位置偏远,更加适宜男性;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附件1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643538310@qq.com,邮件主题为:海关派遣+姓名。咨询电话0517-8972813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联系人周玮。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9日17:3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环节暂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笔试和面试

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将参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核实,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以实际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淮安海关具体组织,时间在笔试后通知。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考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以实际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成绩相同的,参照笔试成绩,如还相同,组织加试。

(三)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原因出现缺额,按得分高低从后一名中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具体按照淮安海关协管员薪酬办法执行,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与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报名表.doc

淮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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