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3〕6号)文件精神,淮安区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政策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数量
户籍在淮安区的,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培养本科生7名,专科生22名。
二、培养院校、专业及具体名额
淮安区培养院校如下:
本科:
扬州大学举办的临床医学专业3名;
徐州医科大学举办的麻醉学专业2名;
南京中医药大学举办的中医学专业1名;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举办的预防医学专业1名。
专科: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举办的临床医学专业8名;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举办的医学影像技术专业6名;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举办的预防医学专业6名;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举办的中医学专业2名。
三、定向培养医学生的去向
具体参照《2023年淮安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岗位明细表》。
四、培养工作流程
1、定向招生录取:自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本科层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若招生计划正常录取未完成,可在本科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录取,录取时间计划7月上旬开始。专科层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专科批次录取,录取时间计划8月上旬开始。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被录取后,在入学前与淮安区卫生健康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在《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情况向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报备。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培养院校参加并完成学习,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无学位证书)。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淮安区卫生健康委报到,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并至少服务满6年,期间部分专业须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五、免费培养政策和使用政策
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生活费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及生活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淮安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因疾病或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延长学业时间的,应事先征得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并向培养院校提交申请。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可参加淮安区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当年组织的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或“定向招聘”进编定岗,并按考试考核成绩等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未能通过公开招聘或“定向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由淮安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聘用到镇村相关医疗岗位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淮安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开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岗位的落实工作原则上应在毕业生离校后三个月内完成,毕业生须在明确岗位后一个月内到岗工作。
按照不超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人员总数80%的比例设置事业编制名额,毕业后进行“定向招聘”进编,招聘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形式,设置及格线,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单位。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后,部分专业需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后回到原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工作。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流动的,须与基层就业单位协商一致,经区卫生健康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6、以下情形将视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违约,按照与培养院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应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
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或有4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正常获得学位证书(专科除外)和毕业证书。
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服务时间未满6年。
④部分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⑤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7、对于发生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按照《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其有关违约事实将会被列入不良信用信息。违约记录等相关材料归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及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的个人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政策咨询
有意向填报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志愿的学生和家长,需了解相关政策,请咨询淮安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联系人:刘伟红,0517-80995572。
淮安市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本科:
扬州大学举办的临床医学专业3名:进编单位为漕运、山阳、河下等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州医科大学举办的麻醉学专业2名:进编单位为钦工、山阳等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中医药大学举办的中医学专业1名:进编单位为河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举办的预防医学专业1名:进编单位为车桥镇中心卫生院。
专科: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举办的临床医学专业8名:其中进编单位为施河、石塘、博里、苏嘴、钦工、范集等镇(中心)卫生院,不进编为博里、苏嘴等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举办的医学影像技术专业6名:其中进编单位为施河、朱桥、流均、范集等镇卫生院,不进编为车桥、钦工等镇中心卫生院;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举办的预防医学专业6名:其中进编单位为车桥、流均、博里、复兴等镇(中心)卫生院,不进编为博里、范集等镇卫生院;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举办的中医学专业2名:进编单位为平桥、苏嘴等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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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洪泽区2023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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