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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安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编外用工)公告

信息编号:53898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2115

详细内容

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满足学校办学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编外用工)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编外用工)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6:00)前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按《2023年淮安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编外用工)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列入的,须经淮安文化艺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1)教学助理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小学、幼儿园),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2)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无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有纹身、严重失信行为人员;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 日09:00-7月21日16:00(以考生发送材料至邮箱的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

报名者登录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安文化艺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淮安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者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以PDF的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格式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材料发送至hawhysxx@163.com。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扫描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各1份;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1份;

(3)近期免冠二寸电子照片1份;

(4)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扫描件1份;

(5)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5)扫描件各1份;

(6)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5)扫描件1份;

(7)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扫描件1份;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1份。

3、资格审查

由淮安文化艺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请考生保持电话开机畅通,缴费方式另行电话通知)。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见《岗位表》),按

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面试,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包括:

(1)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

(2)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

(3)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4)技能加试。报考舞蹈、美术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技能加试内容:基本功、专业技巧展示。技能加试时间:舞蹈15分钟/人,美术3小时/人。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加试成绩*40%。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通知书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3.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安文化艺术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笔试人选。

淮安文化艺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笔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笔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面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

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资格,并按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5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被取消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淮安文化艺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安文化艺术学校网站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缴费方式及领取《笔试准考证》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安文化艺术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成绩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安文化艺术学校网站上公布。

在应聘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由淮安文化艺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及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总成绩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安文化艺术

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

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技能加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淮安文化艺术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淮安文化艺术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市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方案以及结果及时报相关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0517-83643603

监督电话:0517-8366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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