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招聘。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其他资格条件(请见附件1《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1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9日—8月11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周恩来红军中学(淮安区边寿民路33号,淮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幼儿园北侧约50米)
咨询电话:
0517-85936192, 85936193,85936030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请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
(5)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7)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8)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5)和未缴纳社保证明。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5)、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未缴纳社保证明、档案托管证明。2021年和2022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5)、未缴纳社保证明。
③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5)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2023年服务期满暂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出具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须出具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9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8:30-11:30)。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占20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80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3年8月18日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60分钟;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独立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③问答。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问答时间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问答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4.总成绩计算与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岗位代码为06-10的岗位,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同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成绩高者先选;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由加试成绩高者先选。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0517-85936192, 85936193,85936030。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7-85936186
淮安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17-83322006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5912042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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