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以传染病为特色的三级医院,自2022年5月起,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托管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按照“大综合、强专科”发展定位,两院实行同质化管理、一体化运行。“淮安一院急诊医学中心(南区)”即将投入运营,将着力发展急诊医学中心及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实现优质医疗资源高质量扩容。因医院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3年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三、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操作、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办。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hassy.cn/),下载并填写《2023年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下载后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表格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好姓名加报考岗位代码)。
(7)05-07岗位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原件或工作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本人。
4.由我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完成缴费确认的,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备注: 请在规定时间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二)考试
01-04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05-07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操作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23日(周三),上午09:30-11:3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
(5)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在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操作(05-07岗位)
(1)操作考试人选确定: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操作考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操作考试,下同)。免笔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参加操作考试。
(2)操作考试时间:2023年8月23日(周三)下午14:30-17:00
(3)操作考试地点: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示教室。
(4)操作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服(按病房着装标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操作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操作考试成绩将在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01-04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参加面试。05-07岗位在操作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操作考试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合计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总成绩折算和公布:01-04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05-0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免笔试岗位总成绩=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
1.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下同),并在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2.体检由本院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到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工资待遇参照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确认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17-80321866
咨询电话:0517-80321808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岗位表、报名表点击附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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