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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公告》于2023年5月18日和7月18日发布,首批招聘和第一次补充招聘录用109人于8月底上岗,缺额30人,现将缺额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0个,其中城乡社会管理岗位16个、城乡公共服务岗位1个、社区便民服务岗位13个(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三)具有淮安经开区户籍;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岗位内容
(一)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包括:治安巡防、公共环境卫生、街办和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
(二)城乡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河湖巡查与管护等。
(三)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维护等。
四、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
五、岗位薪酬
1.全日制岗位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度淮安市(江苏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携带本人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3)。
七、资格审查、面试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向区人社局报备。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1:1进入考察环节,应聘面试落选人员可在招聘计划有缺额的岗位中进行调剂。
八、公示与录用
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部门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517-83612195。
附件: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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