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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信息编号:54230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1365

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治安管理,强化辅警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社会面巡逻防控、维稳处突、社区服务、人口管理等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6.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7.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和文化程度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9.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下载《2023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并完整打印,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近期个人征信记录、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彩色2寸证件照1张。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门卫室)。

4.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招聘流程截止前,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电话或短信通知,并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回复。因不接听电话、不看短信、手机屏蔽群发短信等导致错过公开招聘相应环节的,责任由本人承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先进行体能测试,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素质。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测试项目:100米跑(占40%)、俯卧撑(占30%,女性为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占30%)。测试标准参照《2023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执行。

体能测试后在应聘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体能加试,取体能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范围,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淮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纳入辅助人员管理,执行同类人员待遇。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并安排至指定岗位工作。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岗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17-831210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987110。

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3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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