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5人,具体岗位为淮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协管队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志愿按淮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4.思想政治品质好,无前科劣迹;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体貌端正、身体健康;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在淮安市有固定住所;
8.退伍军人及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资格审查、体检、面试相结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淮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南楼204室(淮安区城西北路91号)。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双休日正常报名。
联系人:陆林中:85966115;刘华:15952350518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体检表及2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现有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作标准,在此基础上执行绩效考核同时按照入职年限发放工龄补贴。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缴纳社会保险,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7030780(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本招聘简章由淮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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