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徐杨派出所、深圳路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891-JHRD-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8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91-JHRD-G2024-0002
项目名称:徐杨派出所、深圳路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40万元
采购需求:
徐杨派出所、深圳路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格式详见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恒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
联系人:张茂文
联系电话:1981609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恒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淮安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商业广场59号楼东单元2111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40251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40251533
附件:JSZC-320891-JHRD-G2024-0002采购文件.doc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淮安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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