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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信息编号:5774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3349

详细内容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6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具有卫生序列副高及以上职称;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各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登陆www.qinghe.gov.cn下载),于2011年8月10日-15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才市场”窗口(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政府对面)报名。市外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haqhrs@126.com,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报名审核结果在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反馈),并按规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8日-19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01016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参加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签定正式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享受清河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的基础上,正高职称者发放30万元的住房补贴,5年内每月给予1800元的生活补贴;副高职称者发放5万元的住房补贴,5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贴;并帮助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 委 组 织 部:0517-83643708

区 人 社 局:0517-83643977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河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职位简介表

01、招聘人数2人,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类,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卫生序列副高以上职称;执业注册范围为内科、儿科或全科。

02、招聘人数2人,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类,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卫生序列副高以上职称;执业注册范围为外科、眼耳鼻喉或全科。

03、招聘人数1人,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类,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卫生序列副高以上职称;执业注册范围为妇产科。

04、招聘人数1人,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类,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卫生序列副高以上职称;执业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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