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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利达”杯淮安市广播电视主持人选拔赛

信息编号:725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9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3839

详细内容

  淮安面积1.01万平方公里,人口540万,素有“南船北马,九省通衢”之称,是周恩来总理的家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淮安市广播电视台是一家地市级的综合性媒体,所辖淮安电视台拥有新闻综合、公共和影视娱乐三个频道,淮安人民广播电台拥有新闻综合、经济生活、交通文艺、城市管理四个频率。淮安市广播电视台覆盖淮安以及周边地区一千多万人口。

一、大赛宗旨:

为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选拔优秀节目主持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淮安广电事业,为淮安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队伍储备力量。

本次活动口号:追逐梦想,谁与争锋!

二、大赛名称及比赛内容:

1、大赛名称: “喜利达”杯淮安市广播电视主持人选拔赛。

2、比赛内容:淮安市广播电视台现面向全国征集选手报名,通过初赛、复赛、决赛,评选出十位优秀主持人,获奖选手均有机会与淮安电视台、淮安人民广播电台签约,成为专职播音员、主持人。

三、报名条件:

1、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2、年龄在18?35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3、普通话标准,才思敏捷,语言流畅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5、具备综合节目或专业类节目主持人要求的基本条件。

四、大赛报名:

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6月1日?6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

报名者可登陆http://www.habctv.com.cn下载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3671367@163.com。网络报名者须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若有)复印件各2份、详细的个人简历1份、近期生活彩色近照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于2010年6月25日前,发送到邮箱3671367@163.com(以发送时间为准)。

2)、 现场报名

地点:淮安市大治路6号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大厅。

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若有)复印件、详细的个人简历各2份、近期生活彩色近照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报名者也可登陆http://www.habctv.com.cn下载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后者须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若有)复印件各2份、详细的个人简历1份、近期生活彩色近照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于2010年6月25日前,邮寄到:淮安市大治路6号/淮安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中心 收(邮编223001),也可到淮安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中心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517??83671367 联系人:林光慧 陈丽娟

五、大赛流程:

1、初赛:6月28日??6月29日

比赛内容为:

1)、 30秒自我介绍,要求简洁清晰、富有个性;

2)、由选手自备自己擅长的风格类型进行主持播报,时间限定2分钟。要求逻辑清晰、表达准确。

根据评委打分总分数高低产生40强进入复赛。

2、复赛:6月30日

比赛内容为:

1)、30秒自我介绍。

2)、60秒才艺展示。

3)、60秒命题演讲。

复赛根据评委打分总分数高低产生20强进入决赛。

3、决赛:时间待定。

比赛内容为:

1)、30秒自我介绍。

2)、命题主持??选手根据赛前随机抽取的题目进行主持,要求语言通顺流畅,符合语境,限时90秒。完成主持后接受主评委的现场提问,机智应答。

3)、即兴采访,限时120秒。

4)、才艺展示,限时90秒。

决赛将在淮安电视台现场直播或录播。

决赛拟邀请中央电视台著名播音员、主持人担任评委,以体现大赛的权威性,提高比赛的影响力。

六、奖项设置

1、金奖一名,奖金10000元

2、银奖三名,各奖奖金6000元。

3、铜奖六名,各奖奖金3000元。

所有获奖选手经考核合格,可与淮安市广播电视台签约为节目主持人、播音员。

七、报名须知:

1、参选者同意将其报名时所呈与本人身份相关的证明性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保存,并可用于任何与“喜利达”杯淮安市广播电视主持人选拔赛相关之宣传及推广工作。

2、淮安市广播电视台有权要求参选者在参选期间参加淮安市广播电视台举办的各种活动。

3、参选者同意在参加“喜利达”杯淮安市广播电视主持人选拔赛活动期间的所有表演著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主持、戏剧、歌唱、舞蹈等表演及任何涉及的声音、形象、创作等,以下简称“表演著作”)及被拍摄、录制制作之影音图像等内容,均以淮安市广播电视台为著作权人,淮安市广播电视台享有上述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且都不需要向参选者支付任何费用及补偿。

4、所有选手在参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自理。

5、违规处理:

1)参选者违反上述所有项目中任何一项规定时,淮安市广播电视台有权随时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停止其因参选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参选者如因违反上述规定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本活动解释权属淮安市广播电视台所有。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淮安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联系方式

所在地区: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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