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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 淮安是认真的!淮安盱眙一男子因私囤28盘爆竹被拘5天,勿以身试法!

发布时间: 2020-01-01 10:45  关注度:199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导读:盱眙一男子杨某在黄花塘镇街道开了一个便利店,2019年12月27日下午,他见到旧铺派出所民警对各超市商铺进行安全大检查,脸上露出了慌张表情。细心的民警发现后,遂对杨某的便利店进行检查,并在店内发现大量的爆竹。民警告诉记者,杨某的便利店位于街道居民集中区,爆竹有易燃易爆性,属于危险物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淮海晚报讯:近日,盱眙县公安局旧铺派出所在辖区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一商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行拘。

男子杨某在黄花塘镇街道开了一个便利店,2019年12月27日下午,他见到旧铺派出所民警对各超市商铺进行安全大检查,脸上露出了慌张表情。细心的民警发现后,遂对杨某的便利店进行检查,并在店内发现大量的爆竹。民警告诉记者,杨某的便利店位于街道居民集中区,爆竹有易燃易爆性,属于危险物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民警的询问,杨某未能提供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相关的许可证件。经现场清点,民警对杨某非法储存的10000响12盘爆竹、5000响16盘爆竹当场予以扣押,并将杨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在证据面前,违法嫌疑人杨某对其非法储存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杨某心想自家的便利店不大且也不在主要街道上,一般不会有人来检查,便心存侥幸地运来了大量爆竹囤积储存,准备利用元旦春节销售爆竹发笔小财。未曾想,爆竹运回来没几天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据了解,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盱眙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5日,其非法储存的28盘爆竹已被依法予以收缴。

民警提醒,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必须要到安监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取得合法手续后方能进行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否则属于违法,一经查实,将受到公安机关严厉处罚。

■融媒体记者 刘权

通讯员 曹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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