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海晚报讯:日前,淮阴区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刘某收到1800元执行款时,对执行法官连连感谢。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前期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李某分期支付原告刘某工资1300元,若未及时给付,则产生500元违约金。可在调解后,被告李某依然拒绝按照协议支付,原告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任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然而,李某依仗自己远在福建仍拒绝履行并将法院电话拉黑。随后,执行干警来到李某老家,找到李某的父亲说明案件的具体情况,其父亲表示会配合法院,让李某尽快还款。然而,过了几天,李某的父亲也变了卦。
数日前,执行干警得知李某将回来,一大早便堵在了李某老家门口,然而家中只有李某的父亲一人在家。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执行法官再次与李某的父亲耐心释法,让李某的父亲与李某联系,说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李某的父亲丝毫不理会执行法官的用意,依旧拒绝联系。
确认该住所为李某的唯一住处后,法院依法进行了搜查。在搜查中,有两箱酒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眼看法院准备将两箱酒查封带走,李某的父亲连忙表示可以联系李某的姐姐,让她立即代替李某偿还欠款。最终,李某的姐姐代替李某将1800元履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融媒体记者 王磊,通讯员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