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日报讯:为推进我市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由市委编办牵头,多个监管部门参与,我市在市直和园区平台范围内扎实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目前,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完成。
强化体系建设,确保评价指标科学完备。依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市委编办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办公室成员单位意见,围绕政务信用、司法信用、社会信用、商务信用四个方面构建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体系涵盖了公益事项开展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经济运行情况、依法纳税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社会投诉情况以及受表彰情况等七个方面,每个方面又细分若干个二级指标。
强化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工作有序有为。按照事业单位设立满2年应参加信用等级评价的原则,对照机构编制台账,明确参评范围,并对照评价指标,明确监管部门及相应职责。我市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按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六个步骤开展,共设置A+、A、A-、B、C、D六个评定等级。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评价结果完善到位。在有效参评的337家事业单位中,被评定为A+的单位共323家,评定为A的单位共8家,评定为A-的单位共4家,评定为B的单位共2家。评价结果将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市委编办将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基础上,针对各单位扣分情况编制信用台账,实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我市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通讯员 潘克定 杨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