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海晚报讯:凌晨酒后驾车撞上了路边停放的三轮车,朱某某不仅没有主动承担错误,还叫来父亲为其顶包,并要求同车的朋友一起串供。朱某某的这一系列操作原以为做得滴水不漏,但终究还是没有逃过民警的法眼。12月3日,涉案的三人都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报警时间是在凌晨4点多,由于是单方事故,现场没有人员受伤,司机和乘车人都没有检测出酒精含量超标,一开始也没多注意,就让他们先回去休息,白天到大队接受处理。”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金锐告诉记者,11月7日凌晨4点多,在清江浦区丰登路上发生一起轿车撞倒停放在路边的两辆三轮车的事故,一名50多岁的朱姓男子拨打了报警电话,并称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
但是金锐返回大队调阅事发监控后,却发现了诸多疑点。“当事人声称事故发生在凌晨1点钟左右,调阅监控的时候发现是零点50分发生的,事发后那个车子直接驶离现场了。”金锐说,更让他怀疑的是,通过调取肇事车辆事发前后的行驶轨迹,发现车辆驾驶人和报警人的外貌特征不吻合,“年龄、身高、当时的穿着打扮都不同”。
到了白天,朱姓男子和同车乘客陈某到一大队处理事故时,民警们特意对两人进行了分开询问。这一问,发现两人对事发经过各执一词,漏洞百出。最终,在民警的进一步询问下,事发的真实经过被还原了。
原来,事发前,报警人朱某的儿子朱某某,从电机路上的一家烧烤店出发,酒后驾驶车辆,准备去淮阴区的北京如意小区,在行经丰登路的时候,碰到停放在路边的两辆三轮车。事故发生后,朱某某直接驶离现场。过了大概3个小时后,朱某某将车辆开回事故现场,打电话通知其父亲前去顶包。
12月3日,警方对肇事逃逸的朱某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对其父亲以及同车人员陈某,以提供虚假证言行政拘留5日。
■通讯员 周纲 淮海晚报记者 何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