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新闻网6月13日讯(记者 宋莹莹 通讯员 徐小文)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本着“减轻居民负担、打造成本洼地、改善收费环境”的原则,淮安市依据价格管理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征得相关部门和企业意见后,适当降低了多项市管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去年11月,省物价局下发了《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发展的意见》,在价费政策、资金征收、规费减免等方面对淮安市给予扶持和倾斜。为贯彻落实好省局文件精神,淮安市结合自身实际,降低部分市管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目前已全面实施。
具体调整情况为:全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用水,由原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改为执行居民用水价格,年优惠额20多万元;市区新建商品房供水工程配套费最高标准由每平方米20元下调为18元,年降价额400多万元;市区供暖工程配套费最高标准由现行每平方米150元下调为140元,年降价额450万元;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工程配套费由现行每户2600元下调为2500元,为全省最低,年降价额近400万元;市区有线电视配套工程费由现行每平方米12元下调为11元,为全省最低,年降价额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