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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一地纪委监委通报:汪海被双开,判刑3年6个月,罚款40万!

发布时间: 2023-09-14 08:39  关注度:446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导读:2013年8月至2021年春节前,汪海利用担任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房屋征收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干预插手市场经营活动,为多家管理服务企业在承接房地产工程项目、开盘楼盘价格备案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长期以向管理服务对象销售假冒高档白酒、高价推销劣质白酒等方式收受贿赂共计163万余元,并向某房地产公司高价推销其个人购买的“高炮”广告位,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刚刚盱眙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坚决铲除破坏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的作风顽疾和腐败毒瘤,营造全县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县纪委监委持续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现将1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汪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管理服务企业在承接房地产工程项目等方面获取竞争优势并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8月至2021年春节前,汪海利用担任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房屋征收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干预插手市场经营活动,为多家管理服务企业在承接房地产工程项目、开盘楼盘价格备案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长期以向管理服务对象销售假冒高档白酒、高价推销劣质白酒等方式收受贿赂共计163万余元,并向某房地产公司高价推销其个人购买的“高炮”广告位,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汪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1月,汪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在本案例中,汪海作为重要部门“一把手”,党员意识和纪法意识极为淡薄,利用手中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营等活动,为个人和特定关系人攫取利益,侵害了市场经营主体利益,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服务市场主体和政商交往中牢守底线、廉洁用权,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以优良干部作风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都梁清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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