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淮安列女群体非常庞大,且各类别均有。仅就清乾隆《山阳县志》统计来看,《列女传》分贤媛、孝妇(孝女)、烈妇、节妇、贞女五类。清同治《山阳县志》和《续纂山阳县志》承接清乾隆《山阳县志》,相继作了补充,人数更多。列女人数的增加,表明有清一代贞节观念持续加强,同时也表明女性入志的标准在逐渐降低,改变了以往活着的女性不得立传的传统。
贤媛,指那些有德行、有美貌、成夫之德业、勖子以道义的女性。其基本情况包括:其一,有德行者。如汉代漂母,见韩信饥饿,无私伸出援手。其二,有美貌者。如汉末步夫人,为步骘同族,其母避战乱入吴,遇带兵征战的孙权,孙权被步夫人美貌吸引,遂结为夫妇。步夫人“美丽不妒,宠冠后宫”,孙权多次欲立步夫人为皇后,当遭到大臣反对,及至步夫人去世,孙权不顾群臣反对追赠步夫人名号。其三,成夫之德业者。如宋代梁红玉,淮安北辰坊人,归韩信后与其共同抗金,“金兵至镇江,世忠与战,梁亲执桴鼓,金兵终不得渡”。其四,勖子以道义者。如明代陈氏,为诸生石可玺妻,熟稔《孝经》《论语》,曾教二子岱峙、华峙读父书,“皆绩学植行,为诸生有声”,因督课有法,时称“石贤母”。
孝妇指的是许配后或婚后侍奉翁姑的女性,孝女是指那些待字闺中奉养父母的女性。孝妇和孝女的孝行往往表现在翁姑或父母身体不适或离世后。有时孝妇和孝女也会通过割股、割肝、割臂等极端方式照顾长者,以此求得老人病体痊愈。如明代张氏,“诸生王鼎值妻。姑病笃,氏剜肝食姑,姑愈。母病,亦刲股救母,母亦愈”。
烈妇,通常指那些宁愿牺牲生命也要保全贞洁的妇女。烈妇的死因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夫君亡故,如明代高氏,“曹芝节妻。嫁未一月,夫病,刲股不效。夫未殡,缢死”。其二是从一而终拒绝改嫁,如明代胡氏,“年十九适颜遂。三年夫卒,翁姑潜以字人。一日,聘礼至,胡悲号几绝,是夜缢死”。其三是为保清白不愿受辱,如明代顾氏,“生员陈廷诲妻。明崇祯十五年十二月,兵临城下,氏恐被污,敛衣缝衽,拜舅姑及夫神主,投井死”。
与烈妇自杀不同,节妇是夫亡后为夫守节之女性。节妇数量在列女中最多。节妇守节时长根据夫亡年龄和自身寿命长短有所不同,较长者甚至可以达到70余年,如明代王氏,“李年妻。夫亡,守节凡七十余年”。节妇抚孤或抚嗣含辛茹苦,为的是一门香火,少数有能力且有志向者还能教育子弟耕读传家,如明代李氏,“廪生杨时蕃妻。夫亡,一子甫三岁,家贫守节,教子力学,弱冠成名。孙杓,亦诸生”。
贞女,一般指已经婚配,但还未完婚,在未婚夫去世后立志终身守贞的女性。她们有的是听闻未婚夫去世,毅然前往夫家侍奉舅姑,如清代王氏,“诸生王沛商女。许字石日孚,日孚卒,女过门守节”。有的是终身不他嫁,如清代陈氏,“许字邑庠生朱演。演卒……闻讣奔丧,誓死不他适,几三十年”。
古代官方出于维系社会稳定的需要,十分看重对列女的旌表揄扬,有时还立祠每岁致祭,如正德《淮安府志》载山阳县旧有贞烈祠、烈女祠;文人们也乐此不疲地书写列女,如阎若琛为高家未婚妇写《贞女歌》、潘耒为山阳邱氏女写《山阳李节母传》,列女俨然成为教化的工具。传统社会中,绝大部分列女的生活是孤苦而无助的,她们所选择的守节、殉节行为,有时甚至是残忍而无情的。但从方志中,我们也看到列女身上所展现出的吃苦耐劳、坚贞不屈、勤俭节约、尊老爱幼、洁身自好等良好品行。
■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