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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三部门联合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9-02 09:14  关注度:1106  来源:淮安日报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市市场监管、财政、生态环境三部门联合印发《淮安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行为,防止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生态环境,推动药事服务在幸福平安建设和生态绿色发展上实现创新突破。

淮安日报讯:如今,很多家庭备有专属小药箱以应对普通常见疾病及应急处理各种突发状况。然而,在大处方、大包装、盲目囤药等背景下,药品过期后随意丢弃现象较为普遍。过期药品随意丢弃或留存在家中,很可能会产生环境污染、用药安全隐患等后果。甚至有一些不法商贩从居民手中收购过期药品,改头换面通过非法渠道销售到农村等偏远地区诊所、药店等场所,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记者了解到,虽然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长期以来,过期药品面临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尴尬局面。

近日,市市场监管、财政、生态环境三部门联合印发《淮安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行为,防止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生态环境,推动药事服务在幸福平安建设和生态绿色发展上实现创新突破。

《办法》明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按照政府出资、部门指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坚持回收处理的公益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办法》试行有效期两年,主要涉及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目的原则、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职责分工、回收处理的组织方式、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有关解释说明等内容,力求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力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据悉,市市场监管部门拟在全市遴选50家药品零售企业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常态化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帮助市民清理“小药箱”,推动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长效机制。同步建设“药事便民服务站”,为周边群众提供药事便民服务,按照“布局合理、服务便民”原则,制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药品零售企业名单,并将相关企业名称和服务地址向社会公示,引导市民科学备药、理性消费和安全用药,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融媒体记者 潘梦洁,通 讯 员 付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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