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青年报》(作者:顾骏)报道,刚刚开学,江苏淮安数所高职院校召开了实习动员大会,学生们报到后不久,就被大巴车拉去富士康“实习”,为期大多两个月。而且这样的情况并非始于今年,自2007年富士康入驻以来,淮安当地高校一直与其有密切合作,向富士康派遣“实习生”已成为常规。对此,淮安方面已经表态,明确要求各高职院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法立即进行整改。
但翻翻旧账,便知道“实习”不是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的自作主张,而是响应地方的安排。2009年10月,淮安召开“市政府富士康招工服务工作会议”,要求“动员各级政府齐心协力,努力满足富士康的用工需求”。会上提出“市政府成立招工服务办公室,并作为常设机构,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脱产办公。各县区都要尽快建立服务大企业招工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机构,切实推动本地区招工工作开展”。
在这种形势下,高职院校学生被注入了富士康的人力资源体系。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不但派遣规模扩大,与富士康主营业务无关的学生都被派去“实习”,甚至还出现了“反复实习”现象,大二已经去富士康“实习”过的学生,大三一开学又被送去“实习”。不知这些大学生是进高校学习来的,还是进富士康“专职实习”来了,而且实习的尽是同所学专业关系不大的体力活?
学校敢这么做,是因为当地政府支持;当地政府要这么做,是因为富士康的贡献实在重大。在富士康进驻前的2006年,淮安市的GDP为651亿元,财政总收入92.9亿元。2007年富士康一期工程投产,其他企业相继涌入,到了2008年,淮安GDP跃升到910亿元,财政总收入170.5亿元,财政收入几乎达到3年前的两倍之多。到了2011年,淮安市的GDP已达1315亿元,财政总收入310亿元。富士康贡献如此之大,地方上岂能不亦步亦趋地“搞好服务”?当初项目审批时特事特办,项目投产之后,凡是涉及富士康的自然也得特事特办,淮安各所高校“赶鸭子上架”般强行组织学生“实习”也就有了依据。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方针下,地方服务富士康稍稍过头,民众也能理解,毕竟地方GDP增长、政府财政收益增加,连带着社会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富士康带来的效益。但什么事情都不能太过,政府依法行政,不宜介入市场过深。富士康作为企业,生存在市场环境里,要是有竞争力,就应该用自己的优势来吸引工人,找不到人手,提高工资是首选,除非生产环境过于恶劣,工人不敢来。现在尽管中国开始出现劳动力紧张的情况,但还不至于绝对招不到工人,富士康放着市场手段不用,却让当地高校使用违法手段,强拉在校学生“当壮丁”,如此做派,显然也不符合市场规则。作为一家具有国际声誉的大企业,富士康不能凌驾于相关法律之上,其社会责任首先不是提供财政收入,而是造福当地社区,现在却无视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强迫他们来工厂做不需头脑、只需手脚的简单体力活,这不但直接违反了劳动法,更是坏了这些学生的前途。
从另一角度来说,按照法律授权,地方政府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及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不能为了追求GDP和财政收入,同一味追求利润的企业形成“共识”,地方高校也需将维护大学生的权益视作己任。必须看到,如果只顾经济发展,忽视社会公平,千方百计地将经济成本向其他领域转移,很可能会造成一些消极后果。一些地方在批准重大投资项目时,已在经济可行性、环境风险之外,增加了社会风险评估,淮安方面也应该想明白了,学校教书育人为本,不是做劳动力中介为本,有些好处不要也罢。(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