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及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工程建设、船舶修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重点区域是各类施工工地、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用人单位集聚区等;重点企业是资产变现能力弱的租赁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以及今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等。
二、专项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以工程款拖欠或结算纠纷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要予以重点查处。
三、专项检查采取到用人单位实地检查和现场抽查、受理投诉举报专查等方式进行。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国资、工商部门和工会组织于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1月25日联合对各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开展检查活动,请各用人单位准备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职工花名册、2012年以来工资支付等相关资料迎检,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克扣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附各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83677110;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19、83673263;
淮安市公安局:110;
淮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3656137;
江苏省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淮安市总工会:12351。
淮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