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通知》明确了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2012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为12%;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为8%-12%,由单位视其情况自行确定。(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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