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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干部任前先“晒”实绩

发布时间: 2010-08-23 12:35  关注度:2964  来源:淮安新闻网  作者:
导读:党的十七大以来,淮阴区积极探索、推行以任前实绩公示为核心的干部实绩考核和干部使用新机制,把任前实绩公示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突破口、关键点去抓,取得了明显效果。

■记者  李培娟  通讯员  石祖轩

“顾强,近三年工作情况如下:在招商引资与财税工作上,先后引进天恒机电、万鑫机电等项目;认真组织抓好财税征管,2008年上半年实现财政收入1184万元……其个人先后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今年5月获市劳动模范称号。”2008年7月,通过公推公选、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淮阴区丁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顾强在42名报名人选中脱颖而出,拟担任码头镇党委书记。8月11日,其任职前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在报纸和电视上一公示,立即在该区引起了积极反响。群众纷纷反映,以前干部任前公示只知道做过什么官,不知道干过什么事,现在一看公示就知道干部有哪些实绩,了解他有多大本事,这样提拔起来的干部,让人心服口服。

党的十七大以来,淮阴区积极探索、推行以任前实绩公示为核心的干部实绩考核和干部使用新机制,把任前实绩公示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突破口、关键点去抓,取得了明显效果。

据了解,该区在认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于2008年研究出台了《淮阴区领导干部任前实绩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提拔担任乡镇三套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或机关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干部,在任职前不仅公示其简历、基本情况和学习教育积分,还一并公示其近三年来的工作实绩,广泛接受社会检验。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实践、探索、完善,目前,该区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干部实绩考核运用工作体系。这套体系主要包括四个环节:

工作中“看”实绩。区发改委、经贸委、统计局、督查室与财税等部门每季度上报掌握的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和全区排名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及时整理归档。组织部门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城建拆迁、集镇建设等重点工作跟踪督查,及时收集干部工作实绩信息。每年干部考察时,要求乡科级干部对本人的工作成绩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并填写《实绩自评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其他干部实绩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实绩突出的由单位党组织以书面形式上报推荐。对多人共同完成的工作,在报组织部门备案的时候,要详细说明参与工作的程度、在工作中具体发挥的作用,如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从事具体工作、协助完成等情况,有效解决工作实绩主体不清、多人共享的问题。在多方收集干部实绩的基础上,该区为每名乡科级干部和党组织上报推荐工作实绩明显的干部建立干部工作实绩库,每人一档,目前已为500多名干部建立了工作实绩库。

考察时“核”实绩。在换届考察暨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召开前,经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后的干部《实绩自评表》,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三天,接受群众检验。在此基础上,召开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做到实绩不明显的干部不推荐。在换届考察过程中,先由区委组织部联合财政、统计、审计等相关部门,根据干部所在岗位和主抓工作,对收集汇总反映主要实绩的客观数据和排名位次情况、以及干部提供的《实绩自评表》进行认真鉴定、核实,再由区委组织部和纪委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进行个别访谈、民意调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与确认,形成干部工作实绩综合分析材料。

酝酿时“比”实绩。把工作实绩作为酝酿、决策干部提拔人选的重要依据。在差额酝酿选拔任用干部人选时,提前向相关人员提供干部的工作实绩综合分析材料;在常委会差额票决时,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常委汇报干部工作实绩及实绩分析情况,并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推荐同类人员排序情况,供区委常委决策参考。

任职前“晒”实绩。考察结束后,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用干部人选,对拟提拔担任乡镇三套班子主要领导和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人选,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区范围内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公示拟提拔干部的简历、基本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对工作实绩进行公众认定。公示结束后,对实绩经得起群众检验的干部予以提拔使用;对虚报、夸大政绩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勒令改正;对弄虚作假、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干部不予任用。

自推行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工作以来,该区已先后有49名领导干部在任职前经过了实绩公示,该做法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肯定。该区干部任前实绩公示的主要做法被《中国人事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相继刊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10年,淮阴区干部任前实绩公示项目被列为江苏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与探索成果。目前,该区正进一步拓展干部实绩公示范围,尝试将其延伸运用到副科级、科员(股)级等各个层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干部的德才如何,工作实绩是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准,有德无才的干不出实绩,有才无德的干不出真正让群众满意的实绩。以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认真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确立了鲜明的‘重德才、比实绩、看公论’的选人用人导向,净化了选人用人风气,在全区营造了浓烈的干事氛围,不仅各级领导满意,踏实干事的干部满意,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淮阴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杨维东这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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