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的微信账户与妻子的微信账户进行捆绑,再用妻子的微信账户对外进行生意往来,自以为此招神不知鬼不觉,却未能逃过执行法官的“法眼”。鉴于被执行人周某隐瞒收入、转移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日前,金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周某因经营龙虾生意需要,向邹某借款40万元,并立下字据。借款到期后,邹某多次索要无果,便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归还借款。金湖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邹某的诉讼请求,但周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对周某的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结果仅查扣到资金1600余元。在法官与其正面交涉时,周某一再“哭穷”,声称生意亏本,无履行能力。但法官在走访中得知,周某的龙虾生意一直未曾间断。这引起了法官的警觉,在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周某的生意往来不可能全靠现金来结算。于是,法官借助“凌晨行动”突击“家访”周某,并对其随身携带的手机进行搜查。结果发现,周某为隐瞒收入、逃避执行,将自己的微信账户与妻子的微信账户进行捆绑,龙虾生意所有的往来资金均显示在其妻子的微信账户中。法官查看资金往来明细发现,周某仅一个月收支规模就高达13万元。事实面前岂容狡辩。鉴于周某隐瞒收入、转移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犯罪,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
面对法律制裁,周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被拘留的第二天,便委托家人与申请执行人邹某协商,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现场给付了部分资金。
(伍晓伟 李玉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