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消息:近日,该院受理了原告王某与被告祁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后,法院依法向祁某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告知其开庭时间、地点以及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10月16日下午,承办法官突然收到祁某的辱骂短信,遂立即与祁某进行电话联系,并要求祁某开庭时来说明情况。
开庭当日,承办法官与其进行详细沟通,祁某称该短信系误发,其本来是要发给自己的妻子,但是因法官电话与其妻子电话号码十分相似,自己又喝了点酒,所以不小心发错了。祁某当场表示已经认识到这一行为的错误,自愿向承办法官赔礼道歉。最后,鉴于祁某道歉态度诚恳,承办法官对祁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此类侮辱短信不仅不能向法官发送,也不应向其妻子发送。无论出于何种情形,该行为都是有违法律和道德的。祁某当场表示知错改错,并向承办法官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不再有类似言行。
法官提醒:法官是法律的践行者,没有法官的尊严,就不会有法律的权威。本案中,法官依法向祁某进行司法送达,但祁某因自己酒后意识不清向法官误发辱骂信息,该行为不仅践踏了法官的个人尊严,侵害了法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挑衅了司法权威,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法官了解情况后对祁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具结悔过,不仅是对法官权益保障所作的有力背书,更是让人民群众知晓要尊重法官,尊重司法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来源:淮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