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淮安网8月28日电(蒋忠)从9月1日起,洪泽县将全面实施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2家镇(中心)卫生院、92个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原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低于省招标采购价。
洪泽县是淮安市第二批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县之一。该县对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配备使用、统一零差率销售、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六统一”。
从6月1日起,该县对全县所有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药物进行了库存清理,并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了4次集中培训,特别对医改制度进行了重点讲解和培训。为了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目的,该县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配送领导小组,下设药品配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在省级招标采购价格内进行药品二次议价,并及时在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对药物配送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实现降低药品价格、让群众得到实惠的目的。
同时,该县调整合作新农合政策,将基本药物目录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使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和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建立公示告知制度,接受患者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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