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海晚报讯:夏季高温多雨、气候潮湿,为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规范药械经营行为,日前,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逢十”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指导药械经营单位做好药械质量管理工作,全力守护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属于医疗器械的口罩要和药品分区陈列”“请出示含麻制剂销售登记簿和冷藏药品储存设备温湿度记录”“请出示这份中药饮片的进货单”……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江苏同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涟水中联壹城店、涟水县安中大药房、科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储存、养护、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药械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经营过期药品等。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表,并提出整改意见。在江苏同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涟水中联壹城店,记者看到该店不仅划设了封闭的阴凉区,还单独配备了医用冷藏箱,确保冷藏药品质量。涟水县市场监管局药械科科长徐惠表示,夏季高温天气,储存不当容易导致药品出现质量问题,药品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应该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储存药品。
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药械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组织领导、日常监管、案件查办、风险监测、宣传引导,扎实推进药械质量安全监管,药械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945家,其中集中检查医疗器械网售企业426家次、医美器械经营使用单位86家次,责令改正5家次,立案查处3起;集中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70家、医疗机构386家、疫苗管理单位101家,发现整改问题133个,立案查处25起。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深化药品网络销售风险研判,依法处置违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监测互联网经营主体1万余家次销售信息,巡查网售企业462家,检查委托配送企业13家,约谈网络销售企业9家,发现问题24家,立案查处1家。据悉,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药械质量监管,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群众药械使用安全。
■融媒体记者 潘梦洁,通讯员 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