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阳 丁海文
淮安新闻网讯 近日,《淮安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省建设厅修订的《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纲要》的要求,市城管局于2009年4月启动环卫专业规划修编工作,同年1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评审。
此次修编新增了清河区、清浦区、淮阴区、楚州区、经济开发区所属农村地区,协调了涟水、洪泽、金湖、盱眙四县区域性大型环卫设施规划,调整了规划范围和期限,增加了新农村环境卫生建设、餐厨垃圾、环卫应急系统等内容,统筹了城乡、区域发展,完善了环境卫生规划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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