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祥龙
淮安新闻网/淮安114网综合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小麦最低收购价以2010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90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86元。白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其中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白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白小麦。红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其中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红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红小麦。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为混合麦。
《通知》指出,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执行期限为2010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时,由各承贷库点和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格,自动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通知》要求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场所要张榜公布国家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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