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飞奖学金”由江苏省金湖中学热心校友捐资设立,旨在激励立志成才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腾飞奖学金”申报条件:
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江苏金湖中学的学生。
二、“腾飞奖学金”奖励标准:
每年设立1-20个名额,每人奖励10000元。考入清华、北大学生不受贫困标准限制,每人奖励10000元。(具体标准见第五项)。
三、“腾飞奖学金”申请方法:
1、持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录取通知书。
2、学生个人或者学校老师如实填写书面申请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申请:tfjxj2008@163.com(申请表可向班主任索取,也可从学校网站下载或来信到上述邮箱申请索取)。
四、 符合“腾飞奖学金”条件的一本高校(共55所):
1、江苏省内高校为: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2、其他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邮电大学、中国林业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地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五、申报“腾飞奖学金”学生的品学兼优、家境贫困具体标准:
1、个人思想品德好且被指定学校录取,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学校表现较好。
2、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低于10000元的,且家庭没有门面房、汽车、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经济来源的。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或父母有一方下岗,另一方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且不是包工头、小老板等经济实力良好人员。
3、农村家庭年纯收入低于8000元,父母以种田为主要生活来源,人口多,劳动力少,家里没有参与经商办企业或者大面积水面、林地承包、大规模养殖的。(由于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的例外)。
4、家庭有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者重大变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如导致“三无“(无房屋、无父母、无收入)经济压力较大的。
5、父母亲单方或双方残疾、长期患病,失去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来源主要用于医疗费用支出的。
6、孤儿、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7、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8、没有享受其他社会奖学或者助学待遇的。
注:凡取得指定大学录取通知书且符合以上标准的同学按贫困程度排名录取前20名,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的按实录取。
附:2010年 “腾飞”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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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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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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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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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者从事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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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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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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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者从事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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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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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居住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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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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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住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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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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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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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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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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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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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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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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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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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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