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江浦区法院积极探索“家校社共育”模式,拓展面向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方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集体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少年及家事庭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
“婚姻需要经营,感情可以修复,子女的健康成长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会的希望,请三思而后行。”从今年4月15日起,清江浦区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在审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时,全面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同步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清江浦区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庭长张天介绍,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审理中,对未能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夫妻,原则上判决不准予离婚。案件审理结束后,该院还会开展案后回访,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
为快速妥善处置涉未成年人案件,该院安排“优+”诉服专员现场指导,设立专门窗口,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在一起继母虐待继女刑事案件审理中,该院发出全省首份“虐待未成年人禁止令”,此案获评“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江苏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去年6月,清江浦区法院启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我们经常进校园讲法治课,并邀请学生来法院参观。”26名法官接过辖区33所中小学颁发的法治副校长聘书后,感觉“和孩子们走得更近了”。
今年5月,该院集中开展法治副校长履职月活动。法官们走进课堂开设主题讲座、编排普法情景剧,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帮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还利用法院内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上法治实践课,邀请学生来法院研学。
前不久,清江浦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团区委、区青年书画院,前往清江浦区黄码镇杨庙村开展“四季伴成长·我有一支神奇画笔”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小学生坤坤收到该院法官吴祥华签名留言的法律漫画书后,激动地和在苏南打工的父母分享喜悦之情。
吴祥华介绍,清江浦区法院在全区16个镇街、115个村居设立了融合法庭,每个村居配备一名驿站法官,定向服务挂钩村居,及时解决留守儿童遇到的法律问题、进村开展普法宣传成为驿站法官的“分内事”。
■通讯员 王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