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地理位置重要,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特别是在南宋时期,这里是与金交战的前沿地区。古代铜钱是硬通货,许多富豪在战乱时会将积累的大量铜钱埋藏起来,以备日后可以取出继续使用,直到现在盱眙乡间还经常发现铜钱窖藏,如在三河农场就发现过南宋时期埋藏的许多铜钱。而铜钱也是当时国家必不可少的经济储备,南宋时期随着经济的恢复,铜钱需求量大增,为了与金国争夺经济上主动权,双方曾在盱眙边关展开大规模铜钱的争夺战。
●金国千方百计获取铜钱
宋室南渡后,北方汉人大规模南迁,江南经济很快恢复,铜钱需求量大增。由于铸钱数量减少、民间销钱为器以及富豪贮藏铜钱等原因,南宋一直在闹“钱荒”。
金国也使用铜钱,并采取各种方法吸引南宋的铜钱。主要手段有:
将“短陌”当“长陌”使用。北宋相袭,八十钱为一陌,由于铜钱匮乏,到南宋时一陌往往只有十多枚铜钱,被称之为“短陌”,所谓“长陌”也不过五六十枚铜钱。在南宋境内,“长陌”相比“短陌”购买力要高,但一旦到了金国榷场,“短陌”也可以当“长陌”使用,即相同数量铜钱的购买力高出南宋境内3—4倍。这样,大量铜钱流往金国。
拼命压低物价套取宋钱。南宋不缺盐,但是价格高,金国以成本价售盐,但宋人必须用铜钱买;北方青齐河朔是著名的产绢区。不仅产量多,号称“河北衣被天下”,而且质量好,与蜀锦并列为头等产品。金国绢价比南宋低一半多,质优价廉,吸引许多南宋商人前来购买,金利用这方面优势吸引了大量铜钱。
金国在榷场贸易中尽量不放北客入宋界,而是吸引南宋客商进入金界,以多得课税。当时在襄阳府的榷场,每一名商人进入北方金界交易,金人先收钱一贯三百文,住宿和交税也要收钱。这样,一名商人进入金人地区交易,就要流失3贯铜钱,日积月累数量就很大了。绍兴十二年(1142),知盱眙军、措置榷场沈该奏:“近来泗州并不放北客过来。”
●铜钱走私愈演愈烈
为缓解“钱荒”,南宋针对销钱为器和私铸、蓄藏的情况,实施铜禁并向民间搜括铜器,还在沿海和盱眙等沿淮地区加强防范。绍兴十二年(1142),宋廷下诏两淮漕臣“严禁私渡过淮之人稍有透漏”。
南宋商人进入榷场之前要经过多次检查,携带铜钱者不仅要没收充官,还要按携带铜钱数量多少判处流配。况且即使想方设法把铜钱带进去了也没有用,在南宋榷场,金国商人根本无法见到南宋商人,只能通过榷场官员与南宋交换商品。
由于盱眙榷场规模最大,因此是反走私的重点地区。出于安全考虑,榷场设在城墙之外渡口附近淮滩上,北宋时这里建有浮桥,沟通盱眙和泗州,南宋时浮桥已毁,浮桥基被改为码头,供两岸摆渡行船之用。城墙上的戍卒可以方便地监视榷场内情况。对岸的金泗州榷场则建在州城南门外原浮桥桥基处的淮滩上,商人们往来非常便利。起初是每天开市交易一次,后改为五日一次。南宋商人携带货物到达盱眙后,榷场官吏根据携带货物价值的多少,分为“大客”和“小客”,货物价值在100贯以下的商人被称为“小客”。朝廷允许他们10人为保,登记姓名,集体去泗州与金朝贸易。为防止“大客”的财富“资敌”,“大客”一律不准过河,而是留在盱眙等待金朝商人前来交易。
虽然设立了严密的边界检查制度,沿淮走私活动依然难以杜绝。隆兴二年(1164)五月奏报:“盱眙并楚州界客人装载货物私相博换钱宝,乞禁止。”为此朝廷特派专人负责。
●盱眙成为缉私要地
由于盱眙与泗州仅一河之隔,商旅随时过淮河贸易,走私者无所畏惧,渡船一离岸就无法抓获,盱眙军守臣提出两条防范铜钱北流的建议,被朝廷采纳。《宋会要辑稿》“刑法”二记载:淳熙元年(1774)五月十五日,盱眙军守臣言:“本军系与泗州对境,逐时客旅过淮博易,射利之徒殊不知畏。且本军与泗州以淮河中流为界,渡船既已离岸,无由败获。今欲自客旅往渡口正路,本军西门外立为禁约地分,遇有违犯之人,分别轻重断遣,庶几有所畏惮。”
盱眙军规定:“照应榷场逐时发客过淮博易,系经由本军西门出入,今欲每遇榷场发客,令搜检官先就西门搜检,如无藏带金银、铜钱并违禁之物,方得通放。若客人经由西门搜检之后,于西门外未至淮河渡口搜获藏带金银、铜钱者,欲将犯人比附越州城未过减一等断遣,仍将搜获到金银、铜钱、物货尽数充赏。”
《宋会要辑稿》中还有记载:“绍熙五年(1194)四月十九日,户部言:‘盱眙军申:淮河榷场发客,本军专一关防透漏之弊,已措置给牌分地分不得互相踰越外,内主管官只合在大门下勾销搜检……今来盱眙榷场系在城内,至渡口不及半里,搜检既有职官兵官、监渡使臣,互相关防,无不备至,则安丰军体例委难引用。’(上)从之。”由此可以看出,盱眙军榷场的搜检人员比安丰军榷场多且管理更加严格。
淳熙十六年(1189)十一月十七日,“宰执进呈:‘盱眙守臣霍篪捕获赵兴等透漏银两甚多,不可不略与旌赏。’上曰:‘与转一秩,以为沿边官吏举职者之劝。’”
●官员军兵参与走私
许多官员也参与走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记载:知盱眙军杨抗“私遣监渡官郭贯之等夜渡淮为商,所得金钱,动以万计。”还有一些朝臣官吏借运送岁币、接待金国使臣的机会私自购买来自北方的违禁货品。
就连出使金国的使臣及随行人员也携带铜钱通过盱眙出境,而且拒绝看守边境的士兵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形成了惯例。庆元年间,有人建议“欲自今次遣使重立罪赏,互相觉察,委自使副纠举,不得容情隐庇。如有犯者,不问是何名色人,必行无赦。”从此制定了使节离境搜查制度。
嘉泰元年九月,鉴于有“三节人使及座船兵梢等,或作礼物笼箧,或作随身衣装,所至公然差拨人夫担擎搬运过北界者”的情况,规定“所有铜钱之禁亦责令掌仪专一觉察,如败露,首罪以坐。”
《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中说,在利益的驱使下,就连许多边防的军兵也参与铜钱走私,他们“递相提防,负钱于前,持挺于后,间有掩捕,公然抢夺,虽死不顾”。
因为宋金的正常贸易经常中断,即使能够交易,货物品种也受到限制,民间走私便成为双方贸易的重要渠道。而货币由购买力低的地区向购买力高的地区流动,是市场规律在起作用,靠人为力量难以禁止。南宋朝廷虽然采取了种种严厉措施,但沿淮走私贸易一直非常兴盛。为了杜绝铜钱外流,南宋朝廷把原先行用铜钱的淮南东路、淮南西路和京西南路、湖北北部地区变为专用铁钱区,这样,包括盱眙在内的两淮地区开始了长达百余年使用铁钱的历史。
■特约撰稿 倪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