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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区惠民殡葬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8-13 09:30  关注度:744  来源:  作者:
导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淮安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实施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淮安市区(包括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条件的实行惠民政策。

淮安市区惠民殡葬政策

近年来,我市出台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节地生态葬和集中守灵奖补政策,现将政策公告如下,方便群众了解。

一、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政策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淮安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实施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淮安市区(包括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条件的实行惠民政策。

免费项目均指在淮安市殡仪馆内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遗体消毒、骨灰盒费,最高免费限额1000元。此外,对低保、五保、城市“三无”、残疾军人、烈士和病故军人遗属、1954年10月以前入伍的老复员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公安机关证明的无名尸等9类人员,再免收骨灰存放(1年内,在市永思园公墓)、常规化妆、理发、换衣抬尸等费用共400元,其基本殡葬服务的最高免费限额为1400元。

结算费用时由市殡仪馆直接按标准予以减免,超出规定的项目费用,由承办人自行支付。

淮安市区户籍在外省、市死亡、火化,未享受当地基本殡葬免费政策的,由丧事承办人凭上述材料及外地火化证明、基本殡葬服务费发票到市殡仪馆按本地标准结算。属生态新城管理户籍的逝者可以在原属地殡仪馆火化,丧事承办人可凭上述材料到市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结算。

二、淮安市区节地生态葬和集中守灵奖补政策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淮安市区节地生态葬和集中守灵奖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采取节地生态葬法处置骨灰、选择在政府指定的集中守灵点办丧的本市市区(含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户籍居民给予奖补。

奖补标准

1.对选择树葬、壁葬等绿色生态葬法的市区户籍居民,给予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公布价格15%的优惠。

2.对不保留骨灰的市区户籍居民,每例给予1500元的生态奖补。

3.市区户籍居民新产生的骨灰寄存,在民政部门指定的合法骨灰寄存处寄存,减半收取格位占用费。

4.对选择到民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守灵的市区户籍居民,每例给予1500元费用减免(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范围内,淮安市殡仪馆为民政部门指定集中守灵点)。

政策咨询电话:淮安市殡葬管理所

0517-89869108  83787110

淮安市殡葬管理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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